关于做好2021年暑期学校及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年07月13日 14时15分09秒   阅读人数:


全校各部门:

根据学校暑期学校及暑假工作安排,按照省教育厅《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,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,现就暑期学校及暑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

各部门在放假前要组织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专题的安全教育,结合学校2021年“安全生产月”和“防风险、除隐患、迎大庆、保安全” 活动的安排,认真总结本学期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,抓好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,有针对性地加强防火、防盗、防骗、防抢、防食物中毒、防意外事故等宣传教育,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。特别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往返校园、外出活动时密切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,严防各类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二、扎实开展安全检查      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开展一次安全自查,重点对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多媒体教室、机房、学生寝室、食堂等重点场所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检自查,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、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有关问题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。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台账,留存工作支撑材料,年度安全工作考核时将作为检查项目支撑材料。

三、全面落实安全防范

1.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暑期学校这一时间窗口,全面推进本部门安全风险信息填报工作,确保2021年10月15日前按期完成本部门安全风险信息识别和信息填报;

2.各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,在食品安全、水电保障、公寓管理等重点环节健全防范措施,压实安全责任;

3.各部门要做好暑期学校及暑假期间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,确保施工安全;

4.各部门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严禁在实验室留宿、饮食,做好实验室安全和危化品管理工作;

5.各部门要做好暑期学校及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。

四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

各部门在假期应安排好值班,落实专人检查本部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,履行职责,认真做好值班登记,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、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,保持通讯畅通。

学校安全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2435110

2021年7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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